温馨提示
1、不探视。全面实施不探视制度,患者家属可通过电话、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。
2、非必要不陪护。根据患者病情遵医嘱留陪护,原则上实行“一患一陪护”制度,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陪护人员。每名住院患者仅限1人固定陪护,禁止多人陪护或者轮流陪护。在医院陪护期间,陪护人员全天24小时陪护患者,协助患者做好生活起居的照顾。若有事需要离开,需向医护人员告知。陪护人员必须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每日2次体温测量及记录,至少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(自费)。
3、对进入病区的所有陪护人员严格实行“四必查一询问”:必查健康码、体温、口罩佩戴情况、健康申报卡(替代纸质流行病学调查表),询问有无发热、干咳、腹泻等十大新冠肺炎相关表现,并出具电子陪护证,经工作人员审核、查验后方可进入病区(健康码为绿码,同时“健康申报卡”显示正常状态的就诊人及陪同人员方可入院就诊)。陪护人员需要凭电子陪护证出入,无智能手机的陪护人员持纸质陪护证出入。
4、健康码非绿码或健康申报卡显示异常状态的就诊人及陪同人员,由专人引导至综合医院发热门诊就诊。
5、有流行病学史、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(嗅)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结膜炎、肌痛和腹泻症状的陪护人员,不得进入病区。
以上规定请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配合,造成不便,敬请谅解!